项目名称 |
南宁学院14#学生宿舍楼项目 |
项目招标编号 |
E4501002816025032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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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 |
南宁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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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 |
南宁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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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建单位(如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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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类别 |
委托招标 |
招标方式 |
公开招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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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代理机构 |
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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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类型及规模 |
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030.46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22136.40平方米,其中:地上计容面积19918.35平方米,不计容面积1879.33平方米,地下面积338.72平方米。建筑高度42.3米,地上11层,地下1层。建设内容有: 建筑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给排水工程、电气工程、消防工程、通风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等。(以最终备案的图纸为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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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标时间 |
2026年7月2日8时30分 |
开标地点 |
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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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开始时间 |
2026年7月7日 |
公示截止时间 |
2026年7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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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中标人 |
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|
联合体 |
牵头人: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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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单位: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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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候选人情况 |
第一中标 候选人 |
单位名称 |
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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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资质 |
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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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总价 |
63664549.85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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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 |
353日历天 |
质量等级 |
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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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经理 |
莫运祝(注册编号:桂1452010201003077;身份证号:450105********153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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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|
刘文钦(身份证号:452133********0319) 韦宏(身份证号:452727********1410) 黄毅林(身份证号:452128********403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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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所用企业业绩、奖项、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(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、奖项) |
投标所用企业业绩:1.2025年南宁城投集团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项目,2.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宅小区项目(A3地块) 奖项:/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: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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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中标 候选人 |
单位名称 |
广西路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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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资质 |
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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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总价 |
62355084.32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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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 |
353日历天 |
质量等级 |
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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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经理 |
梁冬瑶(注册编号:桂1452023202400042;身份证号:450104********052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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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|
梁清佑(身份证号:450924********4713) 甘启宝(身份证号:452123********5274) 黄文勇(身份证号:450521********903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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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所用企业业绩、奖项、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(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、奖项) |
投标所用企业业绩:1.东兴二桥口岸疫情防控进口接驳区项目设计、采购、施工(EPC)工程总承包,2.北投凤景湾2#商住楼及C1标地下室 奖项:/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: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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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中标 候选人 |
单位名称 |
广西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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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资质 |
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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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总价 |
63857597.46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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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 |
353日历天 |
质量等级 |
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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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经理 |
龚俊伟(注册编号:桂1452015201506663;身份证号:450105********2037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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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|
杨莲(身份证号:450122********5081) 潘红玲(身份证号:450122********3527) 陆玉华(身份证号:450122********402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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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所用企业业绩、奖项、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(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、奖项) |
投标所用企业业绩:1.泽良御景龙庭1#、2#、3#楼及A区地下室(1-3#楼),2.半岛(中国)·首府二期 奖项:/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: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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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、否决原因及依据 |
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未对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“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支付违约金,每逾期一天,按合同签约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;逾期达7天的,每逾期一天,按合同签约价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;逾期达25天的,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,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,并承担由于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另行委托施工单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、律师代理费、诉讼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、其他合理支出等)。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(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)”进行完全承诺。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(综合评估法)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.4规定:在形式评审、响应性评审、资格评审中,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“评标办法前附表”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,作否决投标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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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公示内容(如有)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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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媒介 |
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广西•南宁)网站 (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)发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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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议和投诉 |
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,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;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,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予受理。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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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受理部门 |
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|
投诉受理电话 |
0771-49527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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